辩论片段:流失的文物是否应该被归还?

本文受友人的一篇博客启发

反方一辩立论

我方的观点是:流失的文物不应该被归还。文物不仅是“物”,它还有“文”的属性。文物是整个人类文明共有的财富,而不是某个政权甚至是私人的所有物。因此,我们在决定文物归属时,“物归原主”这一原则应当让步于人类全体的福祉。

我方注意到一个现象:文物流出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政治稳定水平往往不如文物持有国。四大文明古国,古巴比伦(今日位于伊拉克境内)、古埃及、古印度和中国,目前都属于发展中国家。历次中东战争、伊拉克战争、中国自清帝逊位起至1970s半个世纪间连绵的战火和政治斗争,都使得大量文物惨遭破坏。而火烧圆明园的八国联军,除奥匈帝国在一战中被肢解外,其余七国中有六国属于发达国家。尤其是英国,四大文明古国都曾沦为其殖民地或半殖民地。除二战时被纳粹德国空袭外,最近一次英国本土遭战火侵害竟要追溯到两百余年前。

就像法院可以剥夺不称职的父母的抚养权一样,由一些保存条件更为优渥的国家代为保管文物,无论是对文物本身还是整个人类文明来说,都是更加理想的选择。

正方二辩攻辩

问:刚刚对方辩友指出一些国家比原产地国家有更强的保管文物的能力,但有能力做到并不意味着会做到。例如我国文物《西泠八家印存》曾借予日本篆刻联盟副会长内藤富卿,而对方却将其遗失在了酒店厕所。请问对方辩友,非原产地国家真的有意愿保护他国的文物吗?

答:首先需要指出的是,原产地国家破坏起自己家文物来也一点不手软。例如最近的叙利亚内战,参战双方都是叙利亚人,但诸如阿勒颇古城、帕尔米拉古城等遗迹仍然被战火严重损毁。就算是在和平时期,我国也有过“破四旧”的行为。仓禀实而知礼节,保护文物的遗愿和经济实力一定程度上是挂钩的。此外,我方刚刚也指出,文物虽然来自某个特定的国家,但早已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。对方辩友认为只有文物产地才有意愿保护文物,未免太过狭隘。

(反方小胜一回合)

问:我们承认近代中国确实不发达,但请问对方辩友,在中国GDP达到全球第二,高铁、航天等高精尖科技屡屡突破,就连文化软实力也有诺贝尔文学奖作保的今天,您还认为中国没有能力保管文物吗?

答:我方刚刚已经指出,中国仍被归类为发展中国家。

追问:对方辩友刚刚的发言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,文物是应当归还的,只是不到时候?只要有一天中国成为了发达国家,文物就应该被归还?

追答:我方认为等这一天真正到来后再讨论这一问题也不迟。

(正方小胜一回合)

    社会上似乎普遍认为“流失文物应当被归还”,但却没有人试图论证为什么流失文物应当被归还。这里对这种“不证自明的正确”挑战一二。

    不接受“崇洋媚外”的指控。英法等国是发达国家是中国政府承认的事实,阐述事实并不构成崇洋媚外;也不接受“美化侵略”的指控,这里仅讨论了是否应该归还,对“文物是怎么流失的”一节完全略过了(所以你可以试着用“考虑问题片面”来反驳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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